1、省外人員和省內發生疫情的地市人員入鄭須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,入鄭后請按屬地要求嚴格落實個人疫情防控措施。
2、對自中高風險地區所在鄉鎮或者街道入(返)鄭人員:落實“14+7”措施,即14天集中隔離、7天居家健康監測。對自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(市、區、旗)且除上述鄉鎮或者街道之外的入(返)鄭人員,落實14天居家隔離措施。
3、對自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其他縣(市、區、旗)入(返)鄭人員:落實7天居家健康監測,健康碼賦“黃碼”,允許“黃碼”人員返回居住地,除核酸檢測外非必要不外出,待居家健康監測結束后轉為綠碼,方可恢復正;顒。
4、對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未劃定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入(返)鄭人員:落實三天兩檢,非必要不外出,做好個人防護可點對點簡約出行(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)去做核酸檢測,首次采樣后返回原居住地不得外出,間隔24小時后,再次點對點簡約出行(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)去做核酸檢測,兩次核酸結果均為陰性報備社區恢復正;顒,第7天(含前三天)再進行一次核酸檢測。
5、省外人員入豫即賦碼,除(1)(2)(3)及其他特殊類型外:被賦黃碼人員完成“三天兩檢”,結果均為陰性,可自動轉碼或向社區申請轉碼。
6、對自省內無任何本土病例的低風險城市入(返)鄭人員:入(返)鄭前需提前三天與目的地(居住地)社區報備并登錄鄭好辦APP——返鄭返豫人員登記管理-返鄭人員登記管理進行線上填報,抵鄭后24小時內需自覺主動完成一次核酸檢測。
7、對于上海、吉林等疫情嚴重地區入(返)鄭人員:落實14天集中隔離措施,后續根據當地疫情形勢動態調整。
8、對于廣東省等疫情特殊管控地區入(返)鄭人員:落實7天居家健康監測,健康監測期間非必要不外出,第1、3、7天做好個人防護可點對點簡約出行(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)去做核酸檢測,采樣后返回原居住地不得外出,7天居家健康監測結束后報備社區,恢復正;顒。
9、境外入(返)鄭人員:對在其他第一入境點完成14天集中隔離人員,入(返)鄭后落實“7+7+2”措施,其中,全程接種過WHO認證新冠疫苗且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入境人員,7天居家隔離、7天居家健康監測、健康監測結束后2次核酸檢測(每7天1次);未全程接種過WHO認證新冠疫苗的入境人員,7天集中隔離、7天居家健康監測、健康監測結束后2次核酸檢測(每7天1次)。對在鄭州口岸入境的鄭州籍人員,解除21天集中隔離后,落實7天居家健康監測,健康監測結束后2次核酸檢測(每7天1次)。
10、其他特殊情況:
①自市外入(返)鄭的重點行業從業人員:
需脫離工作崗位滿14天以上、向所在單位報備且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。
②有封控區旅居史入(返)鄭人員:
落實14天集中隔離加7天居家健康監測,有管控區旅居史入(返)鄭人員落實14天居家隔離。
需要提醒的是:以上入(返)鄭政策根據疫情形勢變化動態調整。